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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楼梦》阅读资料汇编(3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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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楼梦》阅读辅助资料汇编(三)
借玉通灵存翰墨,为芹辛苦见平生。
——周汝昌,自叙对联,《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》。
周汝昌:(1918年4月14日-2012年5月31日),我国著名红学家、古典文学研究家、诗人、书法家,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,享誉海内外的集大成者,堪为一代红学大师。就学于北京燕京大学西语系本科。周汝昌自二十几岁,双耳失聪。他是研究《红楼梦》的著名考证派新红学家,有红学著作多种,其中《红楼梦新证》影响很大,被誉为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”,也奠定了周汝昌在红学上的地位。他被称为自传派大将胡适的得意门生,但其观点与胡适有些不同甚至对立。1966年文革开始后,被下放到湖北看守菜地、挑粪。1970年周总理亲自下令将他调回北京。1986年至1987年间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等四所大学讲解《红楼梦》。2007年90高龄的他又被请上央视《百家讲坛》评点四大名著。2012年5月31日凌晨于家中去世,享年95岁。
学术追求:周汝昌曾这样表露他一生的学术追求:“我这一生是个大杂烩。我一生要做的有两个大主题,一是把陆机的《文赋》翻译成英文,这个完成了。但第二个却半途而废了,那就是把中华文学论艺术论的经典之作《文心雕龙》50篇,逐字逐句地重新考证梳理。可惜这项大主题,被这运动那运动、这任务那任务的给冲了,50篇中我都搞成了一半,可连同列的‘大表’,除其中一篇幸存发表外,其余手稿都找不见了。唉,半途而废呀!”
虽然限于目力身体条件,重证《文心雕龙》成为周汝昌无法实现的一大憾事,但此前完成的另一重要主题《兰亭序》的研究,总还是让老人有些慰藉。他曾多次对笔者慨叹,自己用于研究《兰亭序》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《红楼梦》少,研究成果受到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。
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,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,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,深研《兰亭》后,得右军真脉,平生作书多行草,其“横逸飞动、笔笔不苟、使转敷畅、作草如真”的周体法书,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、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,只是受目力所限,70岁后便极少动墨了。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。
周汝昌从初中时期(15岁进入觉民初中)便热衷于古典诗词的创作,进入高中后(南开中学),此时的文学活动主要方面之一即:研习宋词。后来周汝昌考入燕京大学后,与诸多名家顾随、张伯驹、钱钟书等都有唱和,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。之后周汝昌在诗词研究方面也多有建树,自1959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《范成大诗选》后,其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便一部接着一部:《白居易诗选》、《杨万里选集》、《诗词赏会》、《诗词赏会二集》、《千秋一寸心:周汝昌讲唐诗宋词》等陆续问世。尤其是《千秋一寸心》,在读者中获得了一致好评。
主要学术思想:※《红楼梦》是涉及曹李两家的著作。周汝昌认为,《红楼梦》带有自传性质,主要故事涉及到曹雪芹、李煦两家的家庭兴衰。
※脂砚斋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。“脂砚斋”的身份长期都有争议,周汝昌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,他的理由有三:脂砚斋是《红楼梦》书中的人物;脂砚斋是女性;脂砚斋和曹雪芹伦理关系颇为密切。脂砚斋是史湘云的原型。
※和珅、高鹗删改《红楼梦》后四十回。周汝昌认为,曹雪芹在世的时候已经完成了《红楼梦》的创作,由于书籍触动了清朝统治者的敏感神经,被和珅及其帮手高鹗删改了后四十回的内容。
※史湘云后沦落为乞丐成贾宝玉妻子。周汝昌研究得知,曹雪芹的爷爷的续弦姓李,为《红楼梦》贾母的原型,而史湘云就是李家的姑娘,“木石姻缘”指的是贾宝玉和史湘云。
《红楼》写“大家” 周汝昌
我写的这个题目似乎多馀无味,谁不知道这部书写的是荣、宁二府,是特定的主题内容,二府是“大家风范”,非“小门小户”所能比拟……
这都说得对。只是我要问一句:什么是“大家”?够个“大家”的因素、特征又是什么?是否人人会答,是否一句话简单可了?恐怕就不一定敢保了。
有人说,族大人众,故称大家。
有人说,世代仕宦,生活富厚,是为大家。
这也都是不错的。可是只是缺漏了一个更重要的内核没说清楚——即:文化教养,诗礼熏陶。
看看《红楼梦》,族大人众,似乎如此,其实真正的“人众”不过赦、政、琏、玉、珍、蓉屈指可数而已,其他芸、蔷、菖、葛等等,实皆配角,不占主位。故贾府之为“大家”者,并不在此。
  再看仕宦,那更不怎么样,远远够不上王公将帅,督抚宰卿,只是个(内务府)员外郎和捐资的虚衔罢了。这比起真正的大富大贵的清代高官来差得太悬殊了。
  那么可知,贾府的成为“大家”者正在于他家的世代文化教养,诗礼熏陶——正如书中明写的,是“诗礼簪缨之族”。
  试看以下几个例证——
  贾母史太君,似乎不识字,游园至藕香榭,叫湘云念对联听。但她的艺术审美水平高极了。
  她见宝钗屋里太素,立即为之“布置”陈设,只消几件古玩,便改换了环境气氛,又大方,又典雅。这就是文化素养熏陶,俗人是不具备这种眼光才气的。
  再看这位老太太调理出来的贴身大丫鬟鸳鸯。她的牙牌令,是代老太太发令的“令官”,你看那所发的牌副儿,出口成章,没有文化教养行吗?
  鸳鸯遭了事,“大老爷”要讨她当小老婆,气愤得以死相抗争——就在这样的情势和心境下,她对来作“说客”的嫂子还嘴相斗时,却还说出了这样的话:
  (嫂子自辩说的是“好话”,她立刻还话——)“什么好话!宋徽宗的鹰,赵子昂的马——都是好画(话)!”
  这真令人绝倒,同时也令人倾倒。一个没有深厚文化陶冶的家庭,其丫鬟侍女,能说得出半句这样的妙语来吗?试比一比《金瓶梅》里女流的声口气味,就真是云泥悬隔了。
  老太太的评说戏文、弹唱,讲解特级珍贵织品“霞影纱”、“软烟罗”的名色、质地、用场,都包涵着非常超众的审美文化因素在内,绝非一般人所能企及。
  贾府的丫鬟、小厮的名字,也是文化的表现之一面。麝月、檀云、晴雯、绮霞(或作)、引泉、锄药、伴鹤、挑云……不从文化上品味,看《红楼》就无甚趣味——因为没有文化的“大家”,是俗不可耐的家族,包括文物、器用、语言、举止……都无例外。
  至于起诗社,制灯谜,行酒令等等之类,在我看来,反倒不如上述的几个方面更为耐人寻味。因为那些弄文索句,是文人游戏消遣之事,固然不懂文化不行,然而真正的文化教养,又在“文字”之外,不一定有迹可求,而是一种素质、品格、气味的“无形”之事情。
  有教养的人,可以不识字,不读书,一样可钦可爱,可友可师。这是个风范的大问题。书中写“薛大傻子”种种可笑,并非是说他就是个坏人,不是的,目的就在写他的缺少文化教养——就成了趋向下流的纨子弟,声色是求,饱食终日,为社会之蠹虫,造物之浪费。
  探春三姑娘为何把迎、惜比得大大逊色?虽说是“才自精明志自高”,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她的文化修养高,文化要求也强——试读她写给宝玉的小柬就可晓悟。她举出古人在没有好条件之下还要寻求“些山滴水”。这是何义?不是别的,实即文化的向往,超物质的精神生活才是真的“生活”。物质的丰足虽好,也只是为了更能“生存”,而不一定等于“生活”也。
  诗曰: 中华文化在何方?试展《红楼》细忖量。
   识得鸳鸯宣酒令,也如画卦有羲皇。

《红楼》之情 周汝昌
要想读通了《红楼梦》,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、意下笔下的这个“情”字。
  雪芹自云:他的书是“大旨谈情”。他自喻是“情僧”,书是《情僧录》,而这是因为他“因空见色,由色生情;传情入色,自色悟空”,是以只有一个“情”,才是天地万物的“核心”——否定了虚假的“空观”,所以放弃了“空空道人”这个原名。然后,又借贾雨村之口,阐明天地生人,正邪两赋之气最为聪明灵秀,秉赋于人,便为“情痴情种”。又后,宝玉梦游,警幻待以各色奇珍异味,而聆曲的开头即是“开辟鸿谁为情种”。此清楚喻指:宝玉方是真情痴情种——天生的情到至极之地步,便如痴者,为一般常人所难理解,所嗤所谤。
  在回目中,写出了“村姥姥是信口开河,情哥哥偏寻根究底(应作柢)”。在“判词”中,则有“多情公子空牵念”之语。其他诸例不必备举,已然昭彰显著,略无遗绪了。
  在过去,旧小说中的分类就有“言情小说”一目。这“情”就是上举诸例之所指吗?完全不是一回事。那“言”的是男女之情,即所谓“爱情”是也,佳人才子,“一见钟情”,偷偷地“恋”起来,“结合”起来,云云。
  《红楼梦》恰恰就被归入了此“类”——然后批为“淫书”。前些年到铁岭(雪芹祖籍)开会,得见两份论文,方知在延安时期,很多革命者也还认为那是一部“吊膀子书”(只有毛泽东说不是)。这种观念牢不可破,已成“共识”。不料,伟大的鲁迅出来革了那种眼光的命——他在《中国小说史略》中,给《红楼梦》的大标题是“清代人情小说”。
  “言”情、“人”情,一字之差,境界全新了!“人情”者,人的感情,人与人交往交流的心态心田,发生的互感相通,真心诚意——此之谓情,也就是雪芹作书的主题大旨之所在。可惜,鲁迅的这种卓识伟题,自1924年以来,很少加以标举申论的良证,不免为先生慨叹:“知我者稀”。那么,雪芹写的不是“宝黛爱情”吗?怎么硬说不是,变了“人情”了呢?其实,论事应该实事求是,勿以教条为先入之“主”,还该重读原书,再求体会。
  原来,宝玉是自幼与湘云最亲厚的,因为这表妹是祖母的内孙女,她随祖姑常住贾府,故二人才真是“青梅竹马”之深情至戚。及至湘云刚刚长到一个可以做点活计的年龄,其家遭事以后的困窘,加上婶母的严苛不加怜恤,就将她接回家去做“使唤”了——这些书中“暗度”而有意地不予明文“死”叙。恰好,失了群的小宝玉忽然见到新来的另一位表妹(祖母的外孙女)和一位姨姐,自然“填添”了他失落(湘云)的心理遗憾。然而,这都是小孩子时期,并非少男少女,不可发生错觉。
  钗、黛后先而来了,情势一变。不是说就忘了湘云,但难得常晤,而眼前就有了这么两个女孩儿,时常相见。这就要发生微妙的感情。
  黛玉初来,宝玉喜其人品貌出众,“摔玉”时明言,家里众姊妹皆无玉,如今来了一个“神仙似的妹妹”,也无玉,可知它不是一件好东西……请注意:此时宝玉只把新来的与家里的一视同仁,都是骨肉姊妹一般。这儿丝毫没有什么“爱情”的成分在内。变化应是发生在二人都安排在老太太房里,虽是分室而居,其实咫尺相闻——时间稍久,小孩子一起,尚无“嫌疑”可避,于是“耳鬓厮磨”的情感,就随日加深。
  这极其自然可以意会。
  且说宝钗她是姐姐,先占了身份——宝兄弟对宝姐姐是敬重居先,爱慕在其后。她端庄稳重,知礼明事,对宝兄弟可以姐姐的身份进言规劝教导——大家庭是这样的。宝玉和她不在一起,只能偶到梨香院看望。一句话,宝玉对她是敬慕尊重,而非所谓“爱情”。这样,他对湘云的处境是深深怀念牵挂,而无计奈何。宝钗是个敬重而不敢亵渎的对象——这就剩下了一个黛玉。再过过,年岁又大些,于是“青春期”萌动,这才开始谈得到寻求“爱情”的潜意识。
  以后的种种场合,包括“诉肺腑”和“慧紫鹃试宝玉”两场巨大风波“痴态”,这表明方是真的“相恋”之情在起作用了。然而,当湘云又能到贾府来住时,情形立即发生了新的变化——这些,雪芹叫它作“儿女私情”者是也。他区分得极为清楚:“大旨谈情”的情,虽然并不排除这种一二人之间的“私情”,却绝不等于这就是全书大旨。
  大旨的情是什么?是“闺中历历有人”,她们的“行止见识”皆出己上,不忍使之泯灭,故此誓志作书,为“千红一哭”、“万艳同悲”——她们咸隶“薄命”之司,都历尽了“悲欢离合,炎凉世态”。
  这,不就是鲁迅的革命性的大标题“人情”二字吗?请抛除旧有的教条成见,理清了什么是“私情”,什么才是“大旨”的崇高博大的真情。
  不佩服鲁迅,行吗?
  诗曰:人情不是那言情,儿女私情也任听。
   我为千红声一恸,朱楼记梦大无名。   
贾宝玉——新型“圣人”(上) 周汝昌
很有些人看不上宝玉其人其事,批评说:一点儿“刚性”也没有,哪儿像个“男子汉”?我听了这类话,就替宝玉不平——是宝玉没“刚性”,还是你根本看不懂《红楼梦》,难免“不通”之讥?
  宝玉没有“刚性”吗?“手足眈眈小动唇舌,不肖种种大承笞挞”之后,他丝毫没有“动摇”和愧悔——他的愧是难以“对得住”金钏,金钏为他一句戏言自寻了短见。他的愧是难“对”亡者之亲妹玉钏。他对“劝”他“以后你可都改了吧”的知者答言道:“你放心,我就是为这些人死了,也甘心情愿……”听听这些语音:没有“刚性”,说得出来吗?
  雪芹写出这样的少年人物,为之“字字看来皆是血”,无怪乎新睿亲王淳颖题诗说他是“英雄血泪几难收”。“英雄”二字下得非同等闲,难道世上有“没有刚性的英雄”不成?讲得通吗?
  宝玉的“刚性”,在于自有立足境——即今之所谓“原则性”。他并没有表露为“拧眉怒目”,躁气十足;他听了不入耳的话,不便或不拟反驳时,总是以“不答”对之。要知道,不答是连“商量”的余地也无一丝毫,断然拒绝!这才是最大的“刚性”。如若不然,请教:怎样、什么,才叫“刚性”呢?
  刚性并非顽固不化,不通人情,不具人性。恰恰相反,情至真极,则化为一种“刚性”。别错拿粗野、蛮横、霸道、自大等等当作什么“刚性”和“男子汉”的“特征”——那岂不令宝玉笑煞气死?宝玉有两次“最没刚性”的表现:一次是在“太虚幻境”,一次是梦入甄家花园。那文章可称妙绝人寰,绝倒了古今中外的知音者——
  第五回,当他进入“幻境”,初遇警幻仙姑,交谈后,警幻唤其姊妹出来迎接贵客,房中果又走出几位仙子,一见宝玉,都怨谤警幻,说你原说绛珠当来,如何引这浊物污染了我们这女儿清净之境?宝玉听了这话,便觉自己污秽不堪,吓得欲退不能……那种“无地自容”的尴尬之心态,尽呈于目前。
  第二次梦入甄宝玉家,无独有偶,人家的丫环们不认得他,骂他是个“臭小厮”,痛遭了一顿奚落。宝玉一生从未受人这般“待遇”,也是狼狈不堪,无以自处!
  大约有些人对此就“抓”住证据了:确是天天甘受一群“毛丫头”们的气,一点儿“气性”也无!书里的傅家的两个婆子,看到宝玉的形影,就如此评论的。可是,那些以“大男子汉”自居的“看官”们,单单忘了宝玉的“另一面”——他和湘云最为亲厚(实在对黛玉远甚),但当湘云偶因劝他去会见贾雨村,学些“仕途经济”时,他立刻毫不客气地说:“姑娘,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——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!”并且批评说那是些“混账话”!
  请问:这是不是“刚性”、“气性”、“原则性”?!难道我们要他对他诚敬怜爱的女儿们竟拧眉努目、吹胡瞪眼,充什么“男子汉大丈夫”的一派凌人抬己的臭架子不成?
  我们应该“自我检讨”,懂不懂“浊物”这个名词,是何内涵质素?别让自己陷入“大男子主义”的庸俗坑淖中去。
  窃以为,宝玉的两“面”不同表现,可以和鲁迅的“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”先后合参对看,岂不饶有意味可寻?似乎没有谁讥嘲鲁迅是“没有刚性”吧?鲁迅与宝玉,自不宜“硬”比“强”拉,这原不待说,但毕竟在“各有千秋”之中还不无“相通”之处——这恐怕也就是鲁迅对宝玉颇能理解,并大有赞赏之意了。这却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中华文化和英雄人物的大课题,需要深研细究。鲁迅当时“千夫”纷纷“指”斥围攻,而宝玉恰好也是“百口嘲谤,万目睚眦”,不是清清楚楚地令人憬然吗?
  然而那种“没有刚性”的论调至今有唱和者。这就表明:人心不同,各如其面,也是文化教养不同,各有其思维模式。不过,人又总有些“常识”,不肯冒犯“常规”——比方,评论一下说鲁迅“没有刚性”、“哪里像个男子汉”……的高明者,大约是还不曾出现过吧?
  贾宝玉和鲁迅,都不是一下子、很容易、简单地可以认识的人物。如果只用“好”、“坏”、“善”、“恶”、“正”、“邪”等等传统道德观念和“定义”来对待他们,结果弄清楚、说明白的“批评者”是不会很多的。
  知人论世,谈何容易。研芹论《红》,又比知人论世“容易”多少?宝玉是个强者还是弱者?他对什么和顺、对什么刚硬,是有分际有原则的,雪芹笔下,是写得明了的,可惜,“接受美学”的关系,致使若干人看“反”了原意本旨。这当怨谁?如何解决?有待专家开方用药,非细故也。
 
贾宝玉——新型圣人(下) 周汝昌
如何称得一个“圣”字?在某一领域造诣至高至极者就有资格。例如王羲之为书圣,杜少陵为诗圣,断无第二人可夺其位置,即是真圣,即是实至名归,万人拜服,千古不易。依此而推,所以宝玉堪为“情圣”——正如雪芹堪称“稗圣”一般。
  宝玉是个情痴情种的最高代表。他的情,至大,至广,至诚,至切,至深,至厚,至痛,至真,至善,至美。这是一颗无可比喻的人类心田、心地、心境、心灵。
  他之所以不同于前圣旧圣而为“新圣”者,在于他的崭新的价值观已然超越了以往的社会人生的标准尺度,而达到了一个升华至美、至大无名的境界。
  我这样说,可信否?
  若嫌我人微言轻,就让我拉一位名贤来作证,即《红楼梦人物论赞》之作者涂瀛,其《贾宝玉赞》已给他定了位,赞曰:“贾宝玉,圣之情也。”这“圣”字是由他先定下的,非我妄拟阿谀之词也。宝玉是“圣”者,但又不同于孔子孟子、玉帝如来,他有自己的、即新的“教义”和留下的“经典”,此经典即是《红楼梦》。
  《红楼梦》不是不讲“仁”,不讲“德”,而是更高层的真仁大德——他改用了一个“情”字来概括这部经典的胜义,所谓“大旨谈情”者是也。所以涂先生看清了,此真“圣之情者”——我以为,应该作“情之圣者”,也无不可。当然,哪个是本,哪个是末,值得深入讨论。
  “情圣”之圣,是以情待所有之人,不分亲疏等级,包括“不情”者在内,同一博施溥化。此其一。其二是他将“其恕乎——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消极命题转化而为积极的,大约可试拟为“人有所欲,我施与人”吧。当然,在《红楼梦》中,这“人”应特释为“女儿”——雪芹用女儿作为“人”(真正的人)的代表,那是另有一层深义,——然而也正是新型圣人与旧圣前贤的不同之要点。
  
宝玉续《庄》 周汝昌
“焚花散麝,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;戕宝钗之仙姿,灰黛玉之灵窍,丧灭情意,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。彼含其劝,则无参商之虞矣;戕其仙姿,无恋爱之心矣;灰其灵窍,无才思之情矣。彼钗、玉、花、麝者,皆张其罗而穴其隧,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。”
  这段“续《庄》”,真是全书中奇文之尤奇,异采之绝异!我此刻引录一遍,心里还是十分激动——思绪纷然,摘要粗记在此,与读者诸君“奇文共欣赏,疑义相与析”——
  第一是,此文袭、麝之箴劝,钗、黛之警教,深深打动了宝玉此时此境的情思紊乱、斟酌参详;因《庄子》一段话,获得了感悟而找到了一时的“出路”。这“出路”就是拿庄子教示去消除那种比较、计算之心,若把一切“盘算”之心泯灭,心无计较争执之思,则感到一切“放松”,再无纠缠,豁然开朗,“得大自在”了。
  第二是,这儿头一遭儿雪芹向人透露了他对钗、黛二人的优长与他私衷深处的秘密:他认为,论姿容,钗比黛美,令人有了“恋爱”之心——这是别处不肯说的——别处总是说对宝钗是敬重,是钦佩,不敢亵渎;对黛玉呢,他首次表明:是喜爱她的才思,而非美容艳态。这一点,对理解《红楼梦》,就太重要了。
  第三是,钗、黛虽有不同,但都是可以令人迷眩缠陷的危害“天下”者,都须“戕”其姿而“灰”其窍,不然“天下”是不得安然的。注意,这只是讲他的一时之“悟”,而并不是真的从此“改悔”——那就不会有《红楼梦》这部书了。
  第四是引出这一“悟”,对象全由“钗玉花麝”这儿,说来说去,只不干涉湘云一字!
  为什么?为什么?
  请你解一解,思一思,找找自己的答案——这答案以前曾经念及悟及吗?这才是我此刻引录此一奇文的最大的目的。
  ——至此,聪明的读者至少也会有点儿明白了:原来,湘云是“另当别论”的。也就是说,宝玉与湘云的缘分、情分,都不与钗、黛等处于同一个“层次”“等级”上;既非美貌一端,亦非才情兼擅——早已超越了这些“恋爱”的“标准”。
  如果读不懂这一关键之点,就必然要疑惑,以为我讲湘云在书中的重要性是什么“抬湘抑黛”的“偏见”,因而为那林姑娘打抱不平,忿忿然,不知我这是怎么回事了。
  我谓湘云与宝玉的关系已然“超越”了钗、黛二人者,是说宝玉与钗、黛相见时早已与湘云相处很久了,缘分已定了。而钗、黛来时,宝玉与她们还要“从头”再讲十分“客气”式样的新的情缘,那深浅亲疏厚薄太不一样了,简直没法构成什么“比较”,但这一切雪芹不写,书中无有,故一般人是悟不到的——原因在于这部书本来即与别的通常的小说大有差别,它有“书前书”和“书外书”——此即构成它所以成为“自传”性小说的重要标志与“体例”,一般小说写法——“叙事法”是不能有这种现象的。讲《红楼》艺术,须先明此义。因此之故,也就连带悟知:什么叫做“识分定”,什么叫做“情悟”。
  这段“续《庄》”,在全书中可谓奇文中之大奇,也是雪芹逞才抒闷的一大得意之笔。最要看他对“钗黛花麝”等每个人的“特点评价”、“品格定位”,有趣得很!他说钗属仙姿,黛唯灵窍;这一切,据脂批云,是继“禅悟”之后的“道悟”,这儿他在群芳诸艳中对湘云是怎么样说的?最值得注目了:从第八回“金莺微露意”、“黛玉半含酸”起,焦点展开于钗、黛二人之间;到第二十回湘云一到,方才变为“三人行”了,但钗、湘绝无“矛盾”“纷争”可言,还是黛之于湘,湘之于黛,虽不构成互“嫉”,到底湘云之心不愉快了,让奶娘周嬷嬷收拾衣包要回家了!黛玉听她一口一个“爱哥哥”,自然不无所感,书里虽无明文,但听湘云对黛玉的“评语”,也就可见一斑了:“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,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说,说给那些小性儿、行动爱恼的人,会辖治你的人听去,别叫我啐你。”这弄到湘云与宝玉有了误会,是个“表面文章”,内里自然是另有缘由了。
  却说“四个人难分难解”之际,就到了“梦兆绛芸轩”和“情悟梨香院”。这回书,暗定全书的大章法、总格局:黛、钗、湘的“三部曲”。

后记:本次所选的几篇文章均出自周汝昌先生的《红楼别样红》,这本著作是周老先生在刚刚过完九十大寿之后出版的,是《红楼夺目红》的姊妹篇,二书内容相差不远,都是重读曹雪芹书的新感受、新思量。在周汝昌看来,《红楼梦》之红,即她的真美,就真是“别样”的红,简直无法形容,没有一个恰当的字眼可以用得上。
周汝昌国学功底深厚,语言精深幽微,同学们在阅读时感受得到古典优雅的传统之美,当然,也给阅读增加了一定的困难。但周汝昌的见解独出心裁,成为很多红学家发挥引申的学习典范。希望大家细心品味,感受最博大深刻的中华文化。课后可以阅读周老的其他著作,例如:《红楼十二层》《周汝昌梦解红楼》《定是红楼梦里人》《周汝昌红楼内外续红楼》《和贾宝玉对话》《红楼脂粉英雄谱》《寿芹心稿》《亦真亦幻梦红楼》《曹雪芹新传》《文采风流第一人曹雪芹传》《红楼家世》《江宁织造与曹家》《红楼真本》《红楼梦词典》《红楼梦与中国文化》…………